尊敬的客户: 您好!为向您提供更为高效高质的银行询证函回函服务,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12号)及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<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要求,现将我行询证函业务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受理方式 目前我行询证函受理方式为邮寄函证和跟函两种。 1、 若以邮寄方式办理询证函业务,请将函证统一寄送至总行运营作业部服务组; 2、 若以跟函方式办理询证函业务,请携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(正本)和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前往各分行网点交办。 二、网点信息 我行询证函业务受理网点信息详见下表:
三、受理标准 1、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<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相关要求,使用标准格式发函进行询证,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或具体栏位,请斜线划掉,不应留白。 2、询证函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。如询证函为多联次的,应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骑缝章,骑缝章为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或公章。 四、收费标准 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详见我行官网最新公示的《国泰世华银行手续费标准表》。 五、注意事项 1、对于未满足上述我行公告的询证函业务受理要求的来函,我行将拒绝回函,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,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要求退回询证函或直接销毁。 2、涉及邮寄函证误寄至分行网点的情况,分行人员将联系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寄送,并以总行运营作业部服务组实际收函为准。 六、投诉与建议 如遇回函不及时、收费或其他询证函相关问题的投诉与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服专线电话:8621-20708558。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! 国泰世华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